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郑柏田,89年底作隐襄手术,当时总队医院认定己坏一侧,我不同意切除作了手术,退伍回家后吃了一年消炎的中药。现在有时隐隐疼。请问能否评上带病回乡,<另我退伍档案中记录隐襄手术后>。
8天前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对于具有疾病或者残疾等情形的退役士兵,应当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您的情况可能符合“带病回乡”条件。然而,具体是否能够获得相关待遇还需要依据您所在地区和军队的具体政策来判断。 首先,建议您联系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军队有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他们可以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您可以收集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票据等。这些材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病情和康复情况。 最后,如果您对当地相关部门的答复不满意,还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在处理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带病回乡是一种特殊的优待政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希望您能尽快得到满意的答复,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