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送货单,对方有签字,一共欠我6万多货款,对方是公司,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公司应该在2015年5月份、7月份应该支付,我的送货单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想请律师帮助。
2024-06-20 12:1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送货单上有对方公司的签字,这通常可以作为交易发生和货款未付的初步证据。如果送货单上详细记录了货物的种类、数量、单价以及总金额,并且有对方公司代表的签字确认,那么这份送货单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1. 首先,尝试与对方公司协商解决,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计划或者和解协议。 2.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根据送货单上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所欠货款。在诉讼中,送货单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3. 考虑到诉讼可能涉及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程序,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和代理诉讼,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诉讼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已经超过时效期限,可能会影响到您追索货款的权利。在采取法律行动前,最好咨询律师,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和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