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加油站法人,因一时疏忽,在对方打款收条中少写预付款几字,对方现在起诉想以300万不切合实际的价格强行收买我的加油站,我该如何做才能打赢这场关司?另外,现在对方法人因触法刑法现在押,以有一年多,据审我们案件的法官说,中国法律是先刑事后民事,我只能等对方判刑之后才能轮到对我加油站案件的审理,是这样吗?
2024-06-20 11:16您好,面对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如果合同中关于款项的性质、金额、支付方式等有明确约定,即使收条中缺少“预付款”字样,也不影响合同的实质内容。您可以提供合同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款项的性质和双方的真实意图。 其次,关于对方提出的300万元价格,您需要评估加油站的实际价值,并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或市场行情作为证据,以证明对方的价格不合理。 至于对方法人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确实可能会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审理进程。但民事案件的审理并不完全依赖于刑事案件的结果,如果民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可以先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建议您尽快委托专业律师,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准备充分的法律辩护,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与法院的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争取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