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工作至2017年5月17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工作上出现一点问题老板说给我们两个选择,要么选择罚款500,要么自己写辞职书,但是我们写了辞职书,还没办理离职手续,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17日工资没结。还能追讨11个月双倍合同赔偿金吗???还有要求公司一直补缴社保,公积金
2021-07-16 11:14如果所在的单位不给交社保等,建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建议聘请律师,依法维护权益,您可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为您安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