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在上海浦东如果公司要搬迁到12公里以外的地方,选择不去的话,有没有赔偿?谢谢!
2024-07-10 05:0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的通勤时间显著增加,且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交通补助或调整工作时间等措施,员工可以选择不随公司搬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还需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 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搬迁的具体安排和对员工的补偿措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