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离婚,原告与被告均是二婚,没有共同儿女,被告有一女儿,离婚后被告死亡,调解书约定的内容是债权和债务由被告承担,死亡后被告的女儿如果继承财产是不是就要偿还债务?(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 被告女儿选择继承是不是就要履行原告与被告离婚调解书的全部约定??
2025-10-18 19:3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生育子女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去世的情况,其配偶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女儿可以选择继承遗产。 关于债务问题,一般而言,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或法律规定,否则债务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应当共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女儿若选择继承遗产,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调解书中关于债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与被告女儿协商解决该问题。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