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开了一个面馆,一位顾客让我姐打一碗面汤的时候没有看好孩子,孩子乱跑,撞在我姐手上,一碗面汤从头浇在了脸上。这几天正在医院治疗。我们愿意支付三万医疗费用,但是孩子父母不愿意,他们要5万,我们不同意,他们打算起诉我们。我想知道孩子受伤的责任我们固然有,但是他们父母有没有责任啊
18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构成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您的案例中,如果孩子的父母未能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受伤,那么他们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而,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具体原因、双方的行为和过错程度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通过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对如何处理此事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