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车于10月29日被撞对方全责对方同意负责修车并赔偿800元,由于修车慢拖延有20多天,仍然没有修好,严重影响我的生活,由于工作打车费目前就花销将近一千元,请问我能向对方继续索赔吗?
2025-03-10 06:3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已同意承担修车费用,并且已经支付了800元。然而,因为修理过程中的延误导致您的车辆未能及时修复,给您造成了不便和经济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对方进一步索赔。 首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金额(即800元)进行赔付。如果您认为该数额不足以补偿您的全部经济损失,您可以请求对方协商增加赔付金额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其次,如果修理过程中出现了延误,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可能涉及到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等条款,具体需要依据双方合同中关于延迟履行义务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相关票据等,以便在后续的索赔过程中提供充分的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