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上有妻子、丈夫、女儿、儿子、儿媳、孙子,共6人,拆迁共计给5套房,妻子是原平房的房主,拆迁的直接人,其他都是被安置人。现在妻子想做公正,除了儿子女儿分配他们各自的份额以外,夫妻俩人想把自己的的份额都给女儿,公证处是否能做公正。前提是没有房产证,只有拆迁协议
2024-11-01 19:17关于您的问题,我将根据一般情况提供一些建议。 拆迁协议上的所有人员均为拆迁利益的获得者,因此在处理分割事宜时,应当尊重他们的权益和意愿。 如果您们想要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割,那么必须征得所有人的同意,并且要确保这份意见能够得到合法的认可。这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来实现。 如果您们的配偶对如何分配房屋有异议,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确定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最后,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规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当地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