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3月,我把自建在划拨使用权国土上的平房住宅,与买方私定价格私买私卖并签了份手写的《契约》,《契约》中约定由买方承付产权人过戸的一切税费。但此后买方一直未过户。到14年9月,我买了个一居室去办房证时才发现该房还在我名下,虽经我到他家去两次、约见面谈两次、电话多次请买方按《契约》约定纳税过户,可他因已又买了套房并已办证了,此房要过户他就要交二套房税费,所以他坚决不过户!并说要过户他不出一分钱,而违约地要我出钱!因此前催请他过户我无证据,所以后来我改用发短信给他,内容就是催他过户,并限定期限了,可他不理不睬,我在短信中还告诉他:过期不过户减就掛失你手上的原证重新领证了!他还是不答理我!
2025-04-26 00:5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虽然您和买家私下签订了《契约》,但这个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为房产交易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 房产过户的必要性。如果您的房子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将来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如税收负担增加、房产被查封等。 法律责任。由于您已经购买了一套住房用于办理房产证,且对方拒绝过户,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安全隐患。如果您继续保留该房产,可能会导致安全隐患,如房屋损坏或被盗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者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可以达成一致。无论如何,处理这类问题需要谨慎行事,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