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自己误会意思,在领导签字后私自把离职日期改成提前了,导致第二天之没上班 ,然后领导电话质问为什么自己私自改离职日期并且要扣掉我1到18号压的所有工资,然后我说那我来继续上班啊,做到她们准的那天,她们又不要,因为为这个有过争吵,后来经过我努力还是发,但是,因为我私自改日期要扣掉我一周薪资,所以我想问这样处罚合理吗?会不会太重了,我这月一共就两周班的钱,我说我继续做又不要
2021-05-30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