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结婚10年了,没结婚证,去年12月协议离婚,离婚是家里有26万现金,店和3个小孩,他说他拿走20.5万和4岁女儿,大女儿和小儿和店是我的,但签了协议后他说我就先给你打工吧,为了想看到女儿我答应了,可后来发现他就不想走了,后来我以买房就好过的名义在他身上又发现离婚之前体力藏起来的7万,现在我们做生意又赚点,现在他身上有19万,我有20万,他就赖着不走了,我该咋办
11天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存在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由于没有正式的婚姻证书,您的婚姻关系可能并不被官方认可,这可能会对您未来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方面产生影响。 其次,关于离婚后的财务分配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给双方。然而,在这个案例中,您已经同意对方带走部分财产,包括20.5万元和4岁的孩子,以及商店和店内的所有物品。如果这些财产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应该按照协议进行分配。 至于剩下的19万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这笔钱属于您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其所有权,并要求对方返还。同样地,如果这部分财产是在离婚过程中获得的,也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您提到对方还隐藏了一些财物(如7万元),这需要进一步调查并确定是否属于您或对方的合法财产。如果确实属于对方的财产,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这个问题,以便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问题往往涉及情感和个人利益,保持冷静和理性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