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在普兰店一农村,有一户农房着火了。火势很大,把房子烧成空壳了,在着火过程中房主喊了许多村民来救火,其中一位村民因上房救火,不慎摔了下来,腿骨折了,现在海城接骨治疗,估计医疗费需要6-7万元左右,于是,摔伤的村民妻子就到着火的房子的邻居家要求帮拿医疗费(邻居是跟着火房子挨着的,一墙之隔),请问一下律师,从法律上讲,邻居有义务拿这个伤者的医疗费吗。请律师给予答复。谢谢!
2025-03-31 01:3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在遭受人身损害时,有权向加害人请求赔偿损失,并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如果邻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发生火灾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帮助受害村民逃生,则可能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具体数额取决于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和伤者的实际收入情况等因素。建议受伤村民与邻居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同时,受伤村民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