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家暴,结婚1年,孩子1岁,只要能离婚,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我们在贵阳呆了1年多不到2年,男方有暂住证,户籍是遵义的
2024-07-12 12:34首先,我理解你正经历一段困难的婚姻关系,并且遭受家暴,这确实是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严重问题。根据你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法律建议: 1. **家暴问题**:遭受家暴是不可接受的,你应立即报警并寻求警方的帮助。警方的介入可以为你提供即时的保护,并有助于收集家暴的证据。 2. **离婚程序**:如果你的丈夫不同意离婚,你仍然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 **居住地问题**:你提到你们在贵阳居住了一年多,但不到两年。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在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你们在贵阳居住超过一年,你可以在贵阳的法院提起诉讼。 4. **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只有1岁,通常法院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最佳利益,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尤其是在有家暴的情况下。 5. **财产分割**:虽然你表示可以什么都不要,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如果你放弃财产分割,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 6. **法律援助**: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代表你在法庭上争取权益。 请记住,家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你有权寻求帮助和保护。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之前,确保你的安全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