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已经起诉离婚,可这个房子让我对象给别人住着不走,我可以让我爸妈去住把他赶走吗,他说租给他了,其实没有就是不走
2025-10-04 14:35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您的父母愿意接受该房产,您可以考虑让他们入住。但是,如果他们不愿意或无法居住,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规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伤害。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