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七年,一直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保险。企业现在才同意与我们签劳动合同,为我们交五险,但以前的不管。现在我还没有与企业签劳合同。如果我要求企业补偿能多少,我的月工资1800元。我的证据只有工作服,值日表和工作照能行不?
2024-08-23 02:12关于您在该企业工作的经历,由于缺乏明确的书面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您是否符合劳动关系及赔偿标准等问题,需要更多的细节信息来进行准确评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没有及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企业在您的工作期间并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其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应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虽然企业后来同意为您补签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劳动关系不再存在,因此对于之前未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企业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具体数额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实际损失(例如,因未能得到合理报酬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企业的违法行为性质、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具体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 总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服、值日表、工作照等实物证据,同时保留好与企业之间的往来邮件或记录,以备日后维权之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协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