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同事借我二十三万去开公司。 说好给我三分钱利息。 给了几个月后就说公司的钱盖楼了。 没钱了至今没还本息。 我怎样诉讼他能要回钱来?
2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主张您的权利。 协商和解。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表达您的还款意愿,并尝试达成协议。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前,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 申请仲裁。如果您和对方签订有书面的借贷协议或者合同,可以考虑申请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经济条件有限,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通常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在整个过程中,请注意保留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