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两年内姐夫凌海以买车为由,从我处借钱6.5万(姐姐打电话,钱打在凌海账户)2015年其父凌新华以赎车为由(车被银行拖车)从我处借6万(打在凌新华账户)2017年3月得知姐姐在2014年与凌海已拿离婚证,但还居住在凌家,1月才彻底从凌家搬出。现在,我该找谁要钱。凌家有一房子,在其父名下,这所房子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25-03-14 19:29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此纠纷。 就借款事宜直接向借款人索要欠款。 如果借款时有书面合同或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则应按约定时间要求对方还款。 在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追偿。 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双方已经离婚,那么该房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因此该房产是有可能被执行的。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例如房产的具体情况、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