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外资企业、9月17号台风政府下令停工、事后公司要求周六补回班次,这样合法吗?我们的工资是按月薪算的,员工手册上面有写要补班,但是我想问国家这边有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不用补班
14天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可以申请延迟工作时间。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因台风而停工,您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提出延期复工的要求,并说明原因。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和您的劳动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即使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标准工时(通常为4小时),雇主仍然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建议您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法律顾问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