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签的合同,培训定在八月份(现在还没有履行约定进行培训),目前在公司实习,如果不打算在该公司工作,是否需要交培训费用?
6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44条的规定,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没有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您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 至于培训费用,如果您已经决定不继续在该公司工作,那么这部分费用应该由您自己承担。如果您希望保留部分或全部培训费用以备将来使用,建议先与公司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 总之,您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您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策。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