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09年买房,16年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但未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17年复婚,现想卖掉房产,告知要出变更税,这笔费用必须交?还是不用管?
2024-10-02 17:0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应当依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来确定。在您和前妻离婚后,房屋属于您一方所有。如果您和现任配偶决定出售该房产,并且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的税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前任配偶(即前妻)仍然持有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您可能还需要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例如过户费等。此外,如果您的前任配偶不同意将房产转让给现任配偶,或者不愿意承担相应的税费,那么您可能需要与他们进行沟通并寻求他们的同意。 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尽可能地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