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们三股东创办的四季家菜馆、现我退股、店里折合给我的人民币共捌万三仟多元。还款方式是今天2018年6月8号给叁万、这个月15号给17925元、剩余36000元从18年7月15号开始每月还6000元整。请问怎么样写才有法律保障、我们写的如不按时按数还、我有权到店里锁门或者自己去经营直到拿到全部款项、合法不、我们这样写。
12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与对方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并且明确表示如果对方未按照约定偿还欠款,则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考虑以下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您承诺于2018年6月8日前向公司支付3万元。 自2018年6月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每月支付17925元;自2019年起,每月支付6000元直至欠款全部清偿完毕。 若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营业等。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上述约定,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告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请注意,以上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在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其内容,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相关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