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租的房子是今年的6月20号租的,今年6月27号我中介就在卖我租的这个房子,房东还妥了好几个中介在卖这个房子,中途还说有人来看房子我才知道他们在卖房子,房东说付违约金800,可是我合同签的是一年的,今天是7月27号,我刚住一个月,我要是再找房子我还要付中介,还要找搬家公司,而且我找的工作也是房子边上的,因为没有车,所以图方便找的边上的房子,这些损失我怎么维权?严重影响我的生活我的工作我的心情,感觉自己是傻子
2024-11-29 13:50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租房情况可能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和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您已经与房东就租金支付、押金退还等细节达成一致,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果房东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搬家费用(如搬家公司服务费)。 此外,如果房东已将该房产出售并开始寻找买家,这可能会对您的租房权益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您可以考虑与房东沟通,请求房东重新评估出租条件或者提供更优惠的条件;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解决纠纷。 同时,考虑到您目前面临的搬家和找工作等问题,建议您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帮助措施,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这一问题,保持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