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16年3月份与一pos 机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当初没有做任何纸质版的协议,只是收取了我1000元押金,并且出具了押金条为证,并且给了我10台机器,口头协议说如果想退出了可以退还1000元押金,今年我不想做了,想退还押金,结果公司说在16年9月份公司下发了一个文件,所有押金都不再退还,以机器形式抵扣,但我从来没有收到过此类文件,也没通知到我个人,我该怎么办
2024-08-31 01:33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的押金被要求以机器的形式抵扣。这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的问题,你需要了解公司的租赁条款和押金政策。 首先,你应该仔细阅读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包括押金条款。如果你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合理的规定或者不明确的地方,你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来解释这些条款。 其次,你可以尝试联系公司并提出退款的要求。你可以直接向公司询问是否收到了他们的文件,以及他们是否有权利这样做。如果你认为公司有理由拒绝退款,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如果你觉得自己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将此事提交给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者其他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他们可能会帮助你找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总之,你有权要求公司退还你的押金,但你需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希望我的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