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应该2017年10月31号交房。开始是要贷款的,但是贷款银行没有审批下来,后来经过双方商量。我们同意了全款,当时卖我们房的那个人说手续二十多天就能办好。现在已经知道多月过去了,问他情况,他又说具体时间不能确定,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如果想退房可以嘛?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嘛
2025-04-16 06:09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可能存在一些误解和混淆。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卖方就购房事宜达成了协议,并且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款项。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如贷款审批未通过),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协商解决。 -既然买卖合同已达成一致,双方应尝试以友好方式解决问题。这可能包括调整付款计划或重新商定交易条件。 解除合同。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退款并解除所有相关文件。 诉讼途径。 -若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存在仲裁或调解机制来解决此类纠纷。 关于承担责任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则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如果您认为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您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解除合同。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