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第一款我和他人打架了,报了110,他也没有任何伤害,经过我们两个人挑结互相私了了。我赔偿他医疗费和误工费3000元。他也给我写了谅解书。这样的吗公安分局该给我怎样的处理?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愿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并达成协议,那么可以考虑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的具体数额,以及赔偿方式(如现金、转账、实物等),并签订书面协议作为证据。这样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也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您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双方的调解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后未得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公安机关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