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交公司下属分公司将工程进行了分包,2015年分包公司与当事人口头约定设备租赁,约定租金5.5万元|月,支付方式为分包公司向公交公司下属分公司项目部出具委托书,公交公司下属分公司项目部支付费用给当事人,对方自2016年春节支付2万元以后便再无支付租金,2017年元月份双方补签了合同,并进行了结算,至今还拖欠19万多。
2025-03-28 17:0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司法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祝您早日解决争议,获得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