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犯了强奸罪,人已经抓进看守所了,他家人联系我想我去警察局重新做笔录,他说只要我不告了,赔偿我一笔精神损失费,我们自己私了,或者当着民警的面解决可以吗?我想知道,私了的话,者当着民警的面解决,我的笔录应该怎么做,我会不会违法。如果是赔偿精神损失费,该不该撤案。
27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并且希望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您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选择了私了并同意以某种形式赔偿对方的精神损失费,您可能需要与对方进行谈判和协商,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方式。请注意,在任何涉及金钱的协议中,确保所有条款都经过双方的书面确认,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 如果您决定通过警方介入解决问题,您应当按照警方的要求行事,并在任何沟通中保持公正和平等的态度。在警方的监督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文件或证词,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案件。 请记住,无论您做出何种决定,都要考虑其后果和潜在风险。在做出决策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