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租饭店,有人租了但是我们没签合同,他给了三万五,全款应该给12万,他现在合伙人要退出去,他也不干了,要我们退钱,不退会怎么样
7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东与房客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东可以要求房客按照实际使用期间支付租金。然而,如果您和房客已经达成口头协议并签订了书面确认,则您需要依据该书面确认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房客以“全款应该给12万”为由拒绝退还剩余款项,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您已经收到了全额租金,并且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多收的部分租金作为赔偿。同时,您也可以要求房客承担违约责任,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房客坚持不退还剩余款项,而您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如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您需要确保自己的证据充分有力,以便能够在法庭上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