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朋友有过二次打架报警,也在派出所写过以后互相不再骚扰的协议,但是还是有感情,也没有能真正的分开。前几天又闹了,我到她楼下砸了一块玻璃和电动车,报警了,到派出所都同意调解,也写了调解协议,但是派出所不让我走,说性质恶劣,罚我600,什么证明都没写,在双方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没什么还要交罚款。我想咨询一下,在公安条例或者法律中有没有规定罚款这个条例。如果国家有规定一旦报警就应该罚款,即使当事人同意调解,公安机关也必须罚款,那我就无话可说。如果没有罚款这一项规定那我就找有关部门反应情况。这也是个小事,有些国家机关不能这样对待人民。
2025-08-08 20:3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以罚款是法定的行政处罚措施之一。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在调解过程中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条款,那么你无需再缴纳罚款。 然而,如果你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破坏他人财物,这可能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你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因此,建议你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避免因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