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叔是我爷爷的小儿子,三岁的时候因为我奶奶的去世,家里条件不好,小孩多怕养不到就有一家没儿子的人给收养了,从一走再也没回来,在我四岁那年他回来了,带了一男人还偷了我家一些钱,然后走后也十多年没回来过,我爷爷他从没看过,一直到生病也没看,死的时候也没来,现在听说房子占了有钱就要回来分
2024-07-31 00:15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有权要求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继承您的叔叔留下的财产,并且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索时效(一般为两年),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收养关系的效力,并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 同时,考虑到您叔叔的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或其他违法行为,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如果您的叔叔拒绝配合或逃避责任,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此事,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