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乐山力盾铸钢有限公司职工,在2014年1月企业资金紧缺时公司(法人马玉川)向我借款14万元用于流动,公司承诺在我需要用钱时随时可以还,于2015年11月15日向公司提出还钱,至今未还。我现已失业
2024-07-04 08:5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乐山力盾铸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公司在2014年向您借款14万元,并承诺您需要用钱时可以随时还款。然而,自2015年11月15日您提出还款要求以来,公司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首先,您可以与公司法人马玉川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还款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可能的逾期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公司承诺还款的书面文件等,以证明您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关系及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 此外,由于您现已失业,如果经济困难,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如果胜诉,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也是您需要关注的,您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法律诉讼具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您需要有耐心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同时,建议您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