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与甲方是签协议租赁店面房的,一次性付款3年,与2017年9月31日止。房屋产权属于政府的,甲方是向政府租的,他与政府合同期是2017年6月31日止。当时甲方是隐瞒事实的,现在人逃跑了。政府目前要拍卖收回房屋不再出租,通知已经下达了。请问律师我应该怎样做?可以拒绝政府终止合同期吗?
2024-11-05 04:54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租赁合同纠纷和政府行为,需要详细分析才能给出准确的建议。 首先,根据您的陈述,您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店面房租赁协议,并且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政府,由甲方代表政府进行租赁。然而,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可能隐瞒了一些关键信息,如房屋所有权的真实情况等。 其次,由于甲方已失踪,如果政府决定拍卖收回房屋并终止合同,这将导致您无法继续使用该店面房。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政府赔偿因合同终止给您的损失。 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提起诉讼。如果您对政府的行为有疑问或不满,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解决。 申请仲裁。您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要求调解。政府与您之间的争议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例如调解机构或法院调解员。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任何违法行为。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