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4月18日去医院检查出怀孕 之后离职 后来要工资 人家说回去上班就给 不回去就不给了 现在怎么办 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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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在怀孕期间被解雇或被迫辞职,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与原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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