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邀请乙一同从事长途客车经营,约定乙按照年客运收人的5%提成,经营风险由甲承担。某日,客车在运输途中和一辆货车 相撞造成车内乘客丙当场死亡。 答案说丙的妻子有请求甲赔偿的权利 但是合同只对当事人有效 请问这个应该怎么理解?谢谢
2026-01-14 09: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签订了一份关于长途客车经营的合同,约定乙按年客运收入的5%提成为其收益。由于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车上乘客丙死亡,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即合同双方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的情况,因此该事故不属于免责事由。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乙要求甲赔偿因车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乘客丙的家属提出的经济补偿,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那么甲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乙有权向甲主张赔偿,并且合同并不排除乙作为权利人享有此项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