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工伤住院期间是我去全全护理的,现在为了陪护费问题闹矛盾了,他住院16天,他公司只认同半个月的工资,是以我的工资为准,但是我的工资不是按30的,是22天制,他算我22天的工资一半,这合理吗?
9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您在照顾丈夫期间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至于您的工资标准,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工资调整请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公正裁决。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