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妈妈在一个盖楼的工地上雇去做饭,在做啥时右手食指被电动压面机压伤。我妈妈和工地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刚开始老板说让我们先治,完了他给钱,并且给我们写了一个证明,内容大概说是在他的工地上干活受的伤。结果他给我写的是假名子,出院后我们找他协商,他却只给我们5000块钱(在医院我化了21030元)。后来我没办法只好同意。结果他说没钱给了我一张欠条,这次用了真名,按了手印。 据这个老板所说他也是从一个公司转包的工程。请请教律师我现在上诉可以吗?官司怎么打?请帮帮我。谢谢!
2024-10-06 02:0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是否有证据表明该事件是由雇主而非承包商造成的? 该事件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如果是,则需要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不是工伤,您可以考虑其他赔偿方式,如经济补偿、医疗费等。 此外,您需要了解如何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记录、医疗费用发票等,以支持您的诉求。 对于诉讼程序,您应该遵循当地法律规定,包括起诉状的撰写、证据的准备以及庭审策略等方面。建议聘请一位资深的法律顾问协助您处理此事。 最后,希望您能够及时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