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整形医院上班四天,公司以不太合适的理由辞退,没要付薪水
12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果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后仍然不认可您的能力,则确实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并且符合公司关于录用条件的要求,那么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公司,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发放的工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解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