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家在盘锦开个体河蟹店,在2015年期间有个假名叫王明东的人在店内陆续买河蟹大米,说是过段时间结款,结果最后一分钱没得到,人也失踪了,后来得知该人真名王风强,系山东人来盘锦务工,无具体住址,目前有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货记录和催款电话录音,请问:该人是否涉嫌诈骗犯罪,应该通过何途径解决?现在找不到人了,去山东他老家其父母也表示联系不到他
2024-07-10 04:1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王风强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犯罪。诈骗犯罪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在本案中,王风强使用假名购买商品,承诺结款但最终未支付,且失联,这些行为符合诈骗的特征。 解决途径如下: 1. 首先,您的朋友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如身份证复印件、购货记录、电话录音等,由警方进行调查。 2. 如果警方确认构成诈骗犯罪,将依法追究王风强的刑事责任。 3. 同时,您的朋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风强支付欠款及可能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即使目前找不到王风强,公安机关和法院都有相应的程序和方法来处理此类案件。重要的是及时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