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工地因为质量原因停工两个月,公司让所有人回家等通知,现开工了。停工期间我们工人有工资补偿吗?
16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您在停工期间仍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向单位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权利,并要求单位恢复您的工作。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等。 请注意,上述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事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