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婚前我老婆有两套房,我有一套房(全款付完),其中我老婆一套是全款付完,另一套是贷款买房付的首付,两套房都写的我老婆的名字,婚后我一个人还房贷,我一个人赚钱养家,目前我个人已经还房款15万左右,目前房子也有增值。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是否可以拿回所付房款金额,谢谢
2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妻子在结婚时就已经共同购买了这两套房产,并且房产证上均载明为夫妻双方所有,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你们事先约定将其中一套房产归一方所有,否则这套房产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还款情况,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偿还的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您作为借款人之一,都需要承担这部分贷款的还款义务。 至于您提到的购房款返还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协议。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与您的妻子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