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买的房子,现在还没办房产证,前几天售楼部又说手续已办好,让自已去房管局办,想咨询一下,四年没有办出房产证,能索赔吗?
2025-03-03 08:02您好!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开发企业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开发企业持有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因此,在您购买的商品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还购房款的要求。 另外,如果您在购买该房屋时已经支付了全部或部分首付款,且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关手续,则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