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领取的,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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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愿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至于离婚地点的选择,通常情况下是自由选择的,只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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