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6月份怀孕之后一直在休病假,我在大场医院建卡产检的病假单也是在大场医院开的,可我们公司突然说从18年一月份开始病假单要在二级甲等医院开才能有效,我在大场医院开的无效,要我从18年一月份去别的医院开病假单,我现在还有一个多月就要生了去别的医院因为没在那建卡别的医院根本就不给检查也不给开病假单,除非我在到别的医院花五千块钱重新建卡才能检查开病假,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5-05-03 16:26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公司在不同时间对病假单的有效性有不同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公司沟通。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经理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需求。询问他们是否可以接受由大场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并了解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公司拒绝承认大场医院出具的病假单的效力,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例如,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收集证据。为了支持您的主张,您需要准备相关的医疗记录、医生的诊断证明以及与公司协商的书面记录。这些文件将有助于证明您的病情持续且符合请假条件。 寻找第三方协助。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条款,比如未提供足够的休假天数或其他保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该机构通常会为您提供调解服务。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寻求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