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公司的合同工,今天打算提前交辞职报告,等春节一过正月初八公司开工那天我就不打算去了。就像这个月1月份,我是能够干一个正常月的,今天我去经理那边问,过完年不来会不会影响我这个1月份的工资的,我们经理说会影响,而且会扣一半,这样的话来回我得损失好几千(不开心)。请问律师,公司能扣我这个1月份的工资吗,实际我是打算干到2月11号放假再回老家的。希望律师大大能回复我 谢谢了
10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权利。在您未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扣减您的工资。此外,《劳动民法典》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自愿离职而随意扣除其工资。 因此,建议您直接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意愿,并要求公司按照正常的支付周期发放工资。如果公司坚持要扣发工资,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