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款,算是赠予给男方吧,房子写的男方名,婚后该房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请问该对夫妻可否在婚后通过财产协议将该房变为夫妻共有??谢谢!!!
2025-03-23 13:12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和配偶之间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处理,但如果没有约定,则房产仍属于您们共同所有。 关于婚前男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如果该款项已经作为出资加入到购房合同中,并且房屋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部分首付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您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首付款。 请注意,具体操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