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集团在北京产业园里同时有两家分公司, A一家生产工程机械,B一家生产新能源设备。以下简称A和B我在A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由于公司业绩不好,就想把我们转给B公司。可是,B公司要和我们签3年期合同,不是无固定期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
2024-08-24 08:4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A公司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将您从A公司转移到B公司,并且要求您签署为期三年的合同,这可能会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在法律上,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情形。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您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