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看中了一个装修好的二手门面,经联系房主商定以22.5万的价格卖给我,双方私下签了合同,付了订金,后来又去房管局办理了网签,正在我筹钱期间,无意间发现那门面不是她的,她的门市其实是隔壁的一个清水房,是她一直弄错了,现在清水房我也愿意买,但是价格协商不一致,谈不弄,最后我愿意出到她的价格,她也不卖了,还把装修了的那间立即出租了,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呢,谢谢
2025-02-19 18:35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成立后,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情况下,您已经支付了订金,并且与房主签署了书面合同,因此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主张赔偿。 其次,如果您认为对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以便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建议您尽快联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