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来自青岛,在58同城上应聘演员职位,经过某某影视公司人事电话后来到北京,面试当天通过,面试官以伙食费为由,收取1800元,来到影视基地,又以培训为由收取2100元,我们有签合同,但是合同被他们强制收回,上面薪资待遇4800+全勤+提成,以及我来的车费和这些款都是要退还的。他们说职位是跟组演员,但是没有安排去,而是安排到保安公司做特勤,现在我该如何收到我交的钱以及工资?我在这里还没有到一个月。合同虽然收回,但是有电话录音以及聊天记录为证,请问我能要回这些钱吗?
2020-04-14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