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村学校做了四年临时老师,今年暑假期间在家开了暑假班后,校长打电话说家长举报我在家开班了为由,开学后不让我再去学校干了,先咨询说,校方该支付我二倍的工资什么……这该找谁向校方说了?我们当时没有签合同啊,”你们建议我找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做什么的啊?去哪里找呢?
2025-10-17 08:42您的情况属于教师与学校的劳动争议。在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您的工资,并且需要遵守社会保险的规定。 首先,您可以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前,您需要先行进行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您认为学校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侵犯了您的休息休假权、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请及时收集证据并依法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